港澳台流量包

  2017年5月1日零时起。
流量包名称 资费
港澳台100MB流量包 10元100MB/30天
港澳台300MB流量包 20元300MB/30天

(一)短信订购:
港澳台100MB流量包:编辑短信“KTGAT10”发送至10001,根据短信回复提示操作完成订购。
港澳台300MB流量包:编辑短信“KTGAT20”发送至10001,根据短信回复提示操作完成订购。

(二)在线订购:
- “中国电信国际及港澳台漫游”微信公众号

- “中国电信”客户端及中国电信官方网站(www.189.cn)

(三)其他订购方式:电信营业厅、10000号。
(具体订购方式以各省实际情况为准,详询省内10000号。)

(一)副卡不可分享主卡订购的港澳台流量包内业务量,副卡可单独订购。
(二)本流量包的适用付费类型是后付费。
(三)需开通港澳台漫游业务(语音、短信、数据漫游)使用权限。
(四)流量包内流量为流量包目的地漫游流量,可用于4G、3G、2G上网方式,不含WLAN(Wi-Fi)上网,不可在大陆地区使用。

(一)订购:港澳台流量包需自行申请订购,用户需先开通港澳台漫游权限,并通过营业厅、10000号、中国电信官方网站或者短信订购。用户订购港澳台流量包二次确认成功后,流量包订购成功。订购当月流量包费用全额计扣。订购成功后30天内用户可以使用该流量包。
(二)生效:订购成功后立即生效。流量包生效状态及生效时间都将以短信方式提醒用户。
(三)失效:
1.使用后失效:用户在流量包有效期内在港澳台使用流量超过100/300MB后,流量包失效。 用户在港澳台使用流量未超过100/300MB,失效时间从生效时间起按自然天计算(以下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)。生效当天为第1天,第1天过24:00后为第2天,……,第30天过24:00后流量包失效。
2.用户订购该流量包成功后30天内未使用,流量包不能再激活。
(四)退订:港澳台流量包一旦订购成功(即扣费成功),不论是否在漫游地产生数据流量,均不可退订。
(五)叠加规则:港澳台流量包允许重复订购和不同档次叠加,优先使用先购买的流量包。
(六)由于客户的通信消费信息需要当地合作运营商提供,按照国际惯例,国际/港澳台漫游相关费用可能出现延迟现象,实际消费以最终账单为准。